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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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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贸三期初勘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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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3日建设部颁布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明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办法规定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我院是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认定批准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一类审查机构。
八月底,我院派出十三名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参加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的施工图审查人员的专业和法规培训,均取得较好成绩。2006年9月1日正式开展审查工作,目前已经承接了一些建设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的审查任务,以公平的收费、热情的服务、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的称赞。
欢迎广大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来我院进行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工作!
联系电话:83117008,83117601-839,836
联系人:杨翠珠,刘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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